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保障疫情期间孕产妇安全,结合北京市孕产妇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内容及《2020年防控孕产妇死亡十条措施》,丰台区产科质量办公室于2020年2月20日,对全区助产机构开展“2020年丰台区疫情期间孕产期安全工作” 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在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组织下,由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永明带队,包括孕产保健科科长房春玉及科室相关人员,对辖区助产机构进行全覆盖督导,重点督查疫情期间保障孕产妇安全文件传达落实情况、产科门诊及病房独立通道设置情况、预约分诊流程、产科门诊“一人一诊一室”执行情况、发热门诊设置及发热门诊接诊孕产妇流程是否合理、疫情期间孕产妇电话咨询登记、追访情况及保障孕产妇安全“五个清”落实情况。
结合本次督导,张永明副院长强调各助产机构要高度重视孕产妇安全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对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优先予以保障,预检分诊设立两道体温检测,积极指导孕产妇做好防护和孕产期保健。各助产机构要对本院建册未分娩孕妇做到数据清,路径清,措施清,风险清,目标清。及时梳理全部建档孕妇产检复诊情况,通过电话、微信、APP等加强疫情期间孕产妇健康宣教、根据孕产妇具体情况指导产前检查,并做好登记追访,严格做好孕产妇就诊管理,切实保障孕产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