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原卫生部教育部颁布的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原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妇幼字[2013]16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保质有序开展,北京妇幼保健院于2019年10月22日对我区两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
北京市妇幼保健院随机抽取了“丰台区蒲黄榆第二幼儿园”和“航天幼儿园二分园” 代表丰台区迎检,北京妇幼保健院何辉、尚晓瑞,西城区妇幼保健院张晓文、北京市第一幼儿园王彤宇四位专家在丰台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儿童保健科科长刘欣及科室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分两组同时进行督导,并查看区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资料。
督导专家对园所整体环境、幼儿户外活动、幼儿膳食管理、卫生消毒、食堂及保健室设备设施、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督查。专家们听取了园长的工作汇报后,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细致的了解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
督导结束后专家肯定了园所的工作成绩,并对督导内容进行了现场反馈,就有待提高的项目提出指导意见。园所表示将逐条落实整改,强化责任、细化管理,更严格规范地落实卫生保健工作的要求,让孩子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成长。丰台区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也将借鉴此次督导工作中各园所的工作亮点及专家提出的工作建议,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辖区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