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孕产妇安全,落实《北京市保障孕产妇安全攻坚行动方案》(京卫老年妇幼〔2018〕17号)工作要求,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康。丰台区卫生计生委、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2019年1月3日-9日对全区12家助产机构开展“加强2019年春节前保障孕产妇安全专项督导”。
现场督导由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曹苁带队,参与督导成员包括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永明、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围产保健科科长房春玉及科室相关人员。对辖区助产机构逐一进行督导,重点督查各机构产科工作人员节假日排班、非产科接诊孕产妇流程、抢救设施设备、用血保障、相关科室配合、转会诊流程等相关工作到位情况,要求各助产机构及时传达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并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开展院内自查工作,上交整改清单,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把保障孕产妇安全放在第一位。
结合此次助产机构全覆盖督导情况,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曹苁总结并强调在2019年工作中,要杜绝思想意识不到位,降低孕产妇妊娠风险;重视非产科就诊环节,发挥院内统筹协调作用。只有全院联动,机制到位,措施到位,才能做好孕产妇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母婴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