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保障母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丰台区孕产妇安全保障措施,部署相关工作,预防孕产妇死亡发生。2018年7月26日上午,丰台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丰台区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会。丰台区卫生计生委主任刘婉莹,副主任曹丛,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妇幼老年康复工作负责人刘小瑜,丰台区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倩、副院长张永明及相关科室工作负责人,区内十二家助产机构院长、主管院长、医务科相关负责人、产科主任等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卫生计生委曹苁副主任主持。
会议首先由妇幼老年康复工作负责人刘小瑜传达了北京市保障母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之后,区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倩从辖区孕产妇分级管理情况、区级采取保障措施、取得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五个方面对区级工作情况进行情况通报。并要求各机构结合实际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加强岗位练兵,落实机构责任,强化用血联动,加强健康教育,全力保障孕产妇安全。区内各助产机构对本机构落实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进行了汇报。
随后刘婉莹主任针对全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重要指示,强调助产机构必须提高对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的重视,要求各机构必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重视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转会诊制度规范落实工作,明确孕产妇死亡概念,并且从区级考核、助产机构资质管理、用血保障、信息录入、政策倾斜五个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最后,按照工作要求,曹丛副主任强调各助产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进一步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沟通交流。做到零容忍,严执法,重考核,实现孕产妇安全保障的闭环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