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北京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常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丰台区妇幼保健院于2018年3月21日,在丰台医院(南院区)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了丰台区2018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会,辖区内187所幼儿园56名园长及216名保健医生一同参加了此次会议。丰台区卫计委副主任曹苁、丰台区卫计委老年康复妇幼科科长刘小瑜、丰台区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倩、副院长张永明、北京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李一辰、丰台区教委学前科科长陈霞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丰台区卫计委老年康复妇幼科科长刘小瑜主持。
首先,由张永明副院长对2017年度丰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18年工作要点,同时对目前托幼机构的工作现状和各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
随后,王倩院长与陈霞科长分别宣读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丰台区托幼机构优秀保健医的决定》、《关于2017年度丰台区托幼机构保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并邀请与会领导为她们颁发了荣誉证书。
北京市丰台区第三幼儿园保健医田蕊作为优秀保健医代表,在领取证书后向与会全体分享工作经验。
接着,李一辰副主任在听取了田蕊医生分享的工作经验后,对丰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希望各级儿保人员可以将丰台区卫生保健管理中好的经验推广到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中。
陈霞科长随后表示希望在各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工作人员和区各级儿保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重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发挥团队的合作精神,将我区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最后,曹苁副主任在会上对2018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员形成共识,共同推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落实;二是通过宣传、教育、管理,提升家长、儿童、托幼机构三方卫生保健理念、培养健康行为,增强卫生保健意识;三是注重保健医知识、素养等能力的提升;四是各托幼机构要任务明确,针对园所特色制定及落实工作;五是区妇幼保健院服务要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会后,丰台区妇幼保健院特别邀请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徐蕴向全体与会人员做《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与饮用水安全管理培训》,并由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科长刘欣,详细布置了2018年度丰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计划与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