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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会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2018年北京市保障孕产妇安全、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管理,保障母婴安全等各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区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3月13日下午,在丰台区卫生计生委疾控中心六层报告厅召开丰台区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会。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曹苁、丰台区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倩、副院长张永明、副院长唐艳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丰台区各助产机构主管院长、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产科主任、产科护士长、儿科主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保健科科长参加会议,会议由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妇幼与老年康复科科长刘小瑜主持。

      首先,张永明副院长传达北京市保障孕产妇安全相关工作会议内容及2018年工作要求,并部署丰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随后,王倩院长通报丰台区2017年助产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丰台区危重新生儿转会诊网络,夯实区级危重新生儿转会诊工作,提高危重新生儿抢救成功率,降低婴儿死亡率。经丰台区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增设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为区级危重新生儿抢救指定医院。

      最后,曹苁副主任分析当前关于丰台区孕产妇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保障措施。第一,形势严峻:全市孕产妇死亡形势不容乐观,对于改变现状极具挑战性;第二,规范服务:重视产后保健服务,落实日常服务管理规范,严格高危分级,提高综合救治能力;第三,加强区级全力保障:区妇幼保健院加强技术部门的能力水平,更好开展指导、督导工作,并加强各项专家组成员力量,夯实转会诊中心,完善应急预案;第四,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加强区级指导、督导力度,健全职责,实行定岗、定责、定人的岗位责任,实施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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