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新院址建设方案设计项目的变更公告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医院新院址建设方案设计项目比选,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比选公告,根据项目情况,现对相关内容如下变更: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0条内容变更为:(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设计等相关内容)。(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