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前身为丰台区妇幼保健所,建于1978年,2000年由所改院,目前一院三址,总院位于右安门街道右外大街,分院位于新村街道丰台南路,婚孕检中心位于南苑路。
医院在党建引领下,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思想根基。不断坚持医院公益性,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恪守“严谨、奉献、仁爱、厚德”的院训,积极推进各项妇幼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涉及的业务科室包含:产科、妇科、不孕不育科、儿科、新生儿科、中医儿科、儿童康复科、手麻科、内科、外科、乳腺保健科、男性生殖健康科、皮肤科、中医科、口腔科、120 急救中心、信息科、健康教育科、孕产群体保健科、妇女群体保健科、婚前保健科、孕前保健科、孕期保健科、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产后保健科、儿童群体保健科、托育服务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营养与喂养科、儿童心理科、儿童眼保健科、儿童口腔保健科 、儿童耳鼻喉保健科、高危儿管理科、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青春期保健科、更老年期保健科、中医妇科、心理科 、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计划生育手术科、眼科、放射科、药剂科、功能科、检验科、病理科、母婴康养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事业编制204人,实际187人;聘用人员220人。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退休6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争创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全力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政府推动规划实施,高位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加强组织管理和推进,积极争取辖区资源,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等配置。
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紧密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等重点关键环节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分阶段、分目标深化创建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完善康复、内分泌及肿瘤等专业科室建设,不断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新项目,不断优化提升救治能力,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满足辖区妇女儿童就医需求,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打造过得硬、叫得响、百姓认可的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品牌。
2.加强全区助产机构产儿合作。完善产儿科合作机制,对高危胎儿要开展孕期、分娩前、产时产儿科联合会诊。保障分娩时新生儿科医生在场,做好新生儿复苏抢救的准备,提高新生儿窒息复苏存活率。助产机构加强产科早产病例原因调查,采取措施减少早产的发生。
3.推进丰台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推进分院区改造工程,建设丰台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医疗保障中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婴幼儿照护中心、婴幼儿健康管理中心、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五位一体,满足周边居民就医需求,为婴幼儿进行全方位的照护服务、健康管理及指导,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实训服务和专业指导。
4.织密辖区妇幼健康网络
发挥区域优质医疗保健资源,围绕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不断完善筛查、转诊、干预服务网络,以市区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为引领,提高全区危重症救治能力,提升 辖区妇幼健康管理、指导水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22750.51万元,比2024年25582.79万元减少2832.28万元,降低11.07%,主要原因本年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妇产专科实际趋势,调减其他资金预算收入。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958.84万元,比2024年5852.80万元增加106.0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6791.67万元,比2024年19729.99万元减少2938.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22750.51万元,比2024年25582.79万元降低2832.28万元,降低11.07%,主要原因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规范履职履责行为,贯彻勤俭节约原则,坚持习惯过紧日子,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支出成本。
(一)基本支出预算19605.8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18%,比2024年22490.23万元减少2884.39万元,降低12.83%。
(二)项目支出预算3144.67万元,比2024年3092.56万元增加52.11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按照三级医院诊疗标准提供优质高效,调整医院规划布局,优化诊疗服务,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加快消防隐患改造,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120急救站运行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医保移动支付改造、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免费筛查经费、0-6岁学前集体儿童免费体检经费、0-6岁学前散居儿童免费体检经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经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围产保健公共卫生经费、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经费、丰台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和长效体检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单位2025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不涉及此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不涉及此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不涉及此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8.3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2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144.68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6台,共计719.7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6台(套),共计5233.1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