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


公告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消防隐患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3   浏览次数: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消防隐患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选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消防隐患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消防隐患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二、比选内容

消防隐患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三、预算金额(同最高限价)

55208.42(含税)。

四、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工期与施工合同同期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内控体系建设相关项目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即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六、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813日至8月1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中午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发展改革办

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响应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审委员会审查)

3.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报名成功,审核通过,比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发放。

七、响应文件提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4年822日上午11:0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发展改革办

八、开启

时间:202482213:3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三区1号发展改革办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8610784062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2024813

    总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三区1号

    分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风格与林苑甲37号

    咨询热线总院:010-83917266 010-83917299  分院:010-83275605  院长热线:17813153992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传真:010-83917003 

    邮箱:bjftfy@163.com / 邮编:100067 

    网址:www.bjftfy.com

版权所有: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京ICP备:05070401号